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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A思维导图17:记录基本关系的一般性规则

 

浅议RDA的作品规范检索点

浅议RDA的作品规范检索点
    ——以中文编目为例

林 明
    北京大学图书馆

    RDA问世以来,国内编目理念和实践面临着深刻变革。
    目前国内编目界较多关注RDA的载体表现属性和个人、家族和团体的属性,对RDA的作品和内容表达属性,以及与作品相关的个人和团体的关系尚缺深入研究,而这两方面聚焦于“代表作品和内容表达的规范检索点”(下称“作品规范检索点)。本文试图对有关作品规范检索点的问题发表一点粗浅看法,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作品规范检索点在目录中的作用
    在论述作品规范检索点之前,有必要补习目录的职能这一课。
    1961年的巴黎《原则声明》(简称“巴黎原则”)表明,“目录必须是一种有效的工具,用来确定:1)图书馆是否拥有某一特定的图书,如通过图书的题名、著者或其它合适的替代名称;2)图书馆藏有某一著者的哪些作品,或者藏有某一作品的哪些版本。”[1]上列第一条体现目录的检索职能,通过题名或其它名称实现;第二条体现目录的汇集职能,通过编目时设置的主要款目和主题款目实现。
    2008年的《国际编目原则声明》是对“巴黎原则”的继承和拓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扩展了“巴黎原则”的目录职能,它指出目录的首要职能是使用户能够“利用资源的属性关系进行检索,从某一收藏中查找书目资源”。书目资源包括单个资源成套资源
    成套资源包括“属于同一作品、体现同一内容表达、代表同一载体表现的全部资源,与特定个人、家族、或团体相关的全部资源,有关特定主题的全部资源等”[2]。
    目录的首要职能是检索和查找资源,这是对“巴黎原则”目录职能的继承。其余职能,如识别、选择、获取和浏览,是对“巴黎原则”目录职能的拓展,以适合现代社会中资源类型多样化和网络交流的需要。
    《国际编目原则声明》阐述的目录职能,在RDA各部分的“功能性目标和原则”中均得到了体现[3]。
    根据《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的目录职能,在查找“单个资源”时,仅需利用与该资源相关的属性进行检索,如题名、个人或团体名称、代码等,这与“巴黎原则”第一条目录职能是相同的。
    而查找“成套资源”时,就需利用作品规范检索点和主题检索点,这与“巴黎原则”第二条目录职能基本相同,显著的变化是以作品规范检索点代替了主要款目,这不仅是术语的更替,也是内涵的扩展。
    由于特定的时代原因,“巴黎原则”对国内的影响仅局限于西文编目,对中文编目的影响则很小。

二、作品规范检索点是对主要款目的扬弃
    主要款目源于西方文化和编目传统,在手写和打字的时代,主要款目起初代表一张记载最详细的卡片,通常选择著者为标目,其余卡片只做简略记载,称为附加款目,以降低编目成本。但随着印刷单元卡片的出现,主要款目失去了它的初始意义,但仍具有汇集和识别作品的作用。AACR2将主要款目定义为“一种文献的完整记录”,其作用是“统一地识别和引用文献”,这一概念折射了由卡片目录向机器可读目录的过渡阶段。
    RDA以作品规范检索点代替了传统的主要款目,是当今编目理念的深刻变革,其意义超过了对载体表现描述的某些变化(如,三个以上责任者不再省略,将载体类型和媒介类型加以区分等)。
    主要款目虽然在目录中起到汇集和识别的作用,但并非完美无缺,例如,与主要款目相联系的是所编资源本身,还是所编资源体现的作品,在国际编目界中饱受争议。RDA以作品规范检索点代替主要款目,体现了一种扬弃思想。所谓扬弃,就是对旧事物并非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和继承,是同时具有肯定与否定双重含义的概念。
    与主要款目相比,作品规范检索点具有以下明显优势:

    第一、作品规范检索点解决了主要款目在某些情况下的概念矛盾(如附加款目或主题款目中有时也会出现主要款目形式),既适用于编目资源所体现或包含的作品,也适用于与编目资源相关的其他作品,还适用于编目资源内容涉及的作品(作为主题检索点时)。无论哪种情况,都明确指向了作品层次。就作品的意义而言,作品规范检索点并无主次之分。

    第二、作品规范检索点被看作是一种“关系检索点(也是RDA的唯一“关系检索点”),它以作品和内容表达的属性、以及与作品相关的个人和团体的关系为基础,
    揭示了创作者和作品之间的内在联系,其结构形式是“创作者(如果能确定)/作品首选题名”,这种结构有助于在同一创作者下汇集和识别不同作品。其中,创作者是一种关系属性,特指对作品的创作负有责任的个人、家族或团体[4],并非个人、家族和团体本身的属性。创作者概念仅在与作品有关的背景下使用。(注:个人、家族和团体的属性见RDA第三部分,与作品相关的个人、家族和团体见RDA第六部分19章)
    作品规范检索点虽然在形式上与主要款目相似,但其理念完全不同,它是建立在FRBR概念模型的实体间关系的基础上,用以揭示第一组实体中的作品与第二组实体中的个人、家族或团体之间的关系。这一概念抽离了不同语言文化的背景。

    第三、作品规范检索点的首选形式是“创作者(如果能确定)/作品首选题名”,但单独的“作品首选题名”形式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两者间并不相互排斥,这种兼容性和灵活性将有助于解决国内长期存在的“著者原则”和“题名原则”之间的分歧,有助于国内中外编目规则向统一的方向发展。

    作品规范检索点继承了主要款目的积极作用,国内西文编目采用作品规范检索点不会遇到大的问题。但中文编目不采用主要款目,因而对作品规范检索点存在认知上的断层。

三、中文编目利用作品规范检索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本文通过以下举例,试图说明在中文编目实践中利用作品规范检索点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由于篇幅所限,举例仅用于说明创作者和作品间的关系,不涉及内容表达和创作者规范检索点;为便于理解,创作者和作品间以斜线隔开,并非实际使用的标识符。
    例一:曹雪芹的《红楼梦》的众多版本,如《程甲本红楼梦》、《程乙本红楼梦》、《甲辰本红楼梦》、《真本红楼梦》、《新批校注红楼梦》、《石头记》、《脂本汇校石头记》等,按照中文编目的“题名著录原则”,应以正题名著录,以著者名称为附加检索点。然而其结果是在著者名称下所有不同版本正题名的目录排列仍是杂乱的,但如果建立“曹雪芹/红楼梦”的作品规范检索点,就有助于在创作者名下汇集和识别该作品的不同内容表达、载体表现[5]。假设著者有多部作品的话,就可以将不同作品的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分别排列在特定作品题名下,形成有序排列而不会形成盘根错节的情况。况且,《红楼梦》还出现了许多改编作品,如白话文故事、绘画、剧本、影视作品等,只有建立各自的作品规范检索点,才能与原著相区分,例如,与《红楼梦》同名的一些绘画本(俗称“小人书”),应以“绘画者/红楼梦”为作品规范检索点,如,“戴敦邦/红楼梦”。例外的是,影视作品的作品规范检索点须以首选题名著录[6],如电视剧《红楼梦》以“红楼梦(电视剧)”作为作品规范检索点(其中“(电视剧)”是作品的附加成分)。
    例二:鲁迅的作品汇编有全集、选集、特定体裁作品集等形式,比如,《鲁迅全集》、《编年体鲁迅著作全集》、《鲁迅代表作》、《鲁迅自选集》、《鲁迅简约文集》、《鲁迅诗全编》、《鲁迅杂文选》、《鲁迅书信集》、《鲁迅论文学艺术》等,这些作品汇编有不同的正题名,按照中文编目的“题名著录原则”,均以正题名著录,以著者名称作为附加检索点,各种不同文学形式或体裁的汇编题名的目录排列将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如果建立“鲁迅/作品全集”、“鲁迅/作品选集”、“鲁迅/诗歌集”、“鲁迅/书信集”等的作品汇编的规范检索点(即“创作者/惯用总题名”),将使著者的各种文学形式或体裁的不同题名汇编在著者名称下形成清晰的内在逻辑排列,但《鲁迅译文集》除外,因为鲁迅是内容表达的贡献者(即译者),而不是原著的创作者[7]。
    本例也适用于外国作家的作品汇编,如《莎士比亚全集》、《莎士比亚名言集》、《莎士比亚著名戏剧六种》、《莎士比亚悲剧四种》等。但汇编已有为人熟知题名的除外,如惠特曼的诗集《草叶集》。
    例三:外国作品中译本是原作品的一种语言内容表达。如莎士比亚作品《Hamlet》,中文译为《哈姆莱特》、《罕秣莱德》等,又如《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译为《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快乐的温莎巧妇》等。按照RDA的表达性原则,应选择获取作品题名的来源上出现的语言文字记录该作品题名,对中文编目而言,外国作品宜根据获取的中译本资源出现的语言和文字记录作品题名[8],并采用为人熟知的中译名,如不可行,选择首先编目的中文资源正题名为首选题名。因此,以上作品的作品规范检索点形式应分别是中文的“莎士比亚/哈姆莱特”、“莎士比亚/温莎的风流娘儿们”。
    例四:佚名作品和宗教经典。中国作品如《易经》、《诗经》和各种宗教经典的众多版本,均以为人熟知的中文题名为作品规范检索点,但《道德经》是老子所作,其作品规范检索点应当是“老子/道德经”。外国佚名作品的中译本如《天方夜谭》又称《一千零一夜》,以国人熟知的题名《天方夜谭》为作品规范检索点;基督教经书《圣经》又有《新约旧约全书》、《新旧约全书》、《国语新旧约译本》等多种版本的正题名,以国人皆知的中文题名《圣经》为作品规范检索点。
    以上举例,挂一漏万,仅用于说明作品规范检索点具有强大的汇集和识别功能,并不试图涵盖中文编目时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在具体研究或应用时,应注意查阅有关RDA作品和内容表达以及创作者与作品关系的详细规则,做到融会贯通。

四、关于作品首选题名
    这里再谈谈作品规范检索点中的作品首选题名(下称“首选题名”)。作品规范检索点中的作为创作者的个人、家族或团体的规范检索点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范畴。
    RDA的首选题名是对AACR2的统一题名的继承和拓展
    中文编目和西文编目都有统一题名概念,但内涵不同。
    中文编目规则认为,统一题名是一种“题名标目”,它的主要作用是“汇集和区分相关文献”,这与AACR2的统一题名概念有显著差别[9]。
    首先,AACR2的标目规则仅用于个人和团体(有时也用于正题名),统一题名不属于标目规则,而是另行编制的专门规则[10],统一题名虽然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著录为标目,但就其概念而言并不能等同于标目。
    更重要的是,AACR2的统一题名依附于主要款目而存在,通常是“主要款目标目/统一题名”形式(即“Name/Title”形式),如“莎士比亚/哈姆莱特”,只有在著者不能确定时,才将主要款目著录为统一题名,如佚名作品“天方夜谭”。中编不采用主要款目,因此对作品《红楼梦》直接以“红楼梦”作为统一题名标目,不采用“曹雪芹/红楼梦”的形式。
    作品规范检索点以“创作者/首选题名”为首选形式,其原因是该形式不仅具有汇集和区分同一种作品不同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和单件的职能,而且具有在同一创作者名下汇集不同作品的职能。在这里,创作者是一种关系属性,如果将创作者排除在外,仅以单独的“首选题名”是难以完整表现创作者与作品间关系、或不同作品之间关系的
    比如莎士比亚作品《哈姆莱特》,将单独题名“哈姆莱特”与 “莎士比亚/哈姆莱特”形式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哈姆莱特”只能汇集和识别该作品的不同内容表达和载体表现,与同一著者的其它作品难以直接关联,即使将创作者作为作品题名的附加成分,构建“哈姆莱特(莎士比亚)”检索点形式,也难以改变以上状况(注:RDA不存在以创作者作为作品附加成分的规定);而“莎士比亚/哈姆莱特”不仅能汇集和识别作品“哈姆莱特”的不同内容表达和载体表现,而且还能在“莎士比亚”名下汇集和识别莎士比亚的其它作品。显然,“创作者/首选题名”在显示创作者和作品间关系方面,要明显优于排除或弱化创作者的“首选题名”形式。
    此外,首选题名并不是总能被识别的,比如某些首先编目的载体表现题名仅为进展、报告之类一般性用语,或者一个著者的作品汇编采用惯用总题名(如全集、选集、诗歌集等),都难以作为单独使用的首选题名;而创作者规范检索点的识别性总是高于首选题名,这也是作品规范检索点以“创作者/首选题名”为首选形式,而不是“首选题名”的一个重要原因。
    RDA的首选题名的范畴大于AACR2的统一题名。AACR2的统一题名是由编目机构选定的一种特定题名,通常是为人熟知的题名。而RDA的首选题名范畴被明显放宽,即,当首选题名不能确定为人熟知的题名时,可选择首先编目的载体表现正题名[11]。这一重要变化大大减轻了编目员选定首选题名的负担,需要选定为人熟知题名的,一般是经典作品或多产作家作品

五、题名著录原则的由来
    本文再简略谈一谈国内中文编目长期贯彻的“题名著录原则”的由来。
    第一阶段:在20世纪20-40年代国内近现代图书馆事业发展初期,国内一些知名编目专家曾对中文编目是否使用“主要款目”发表文章,虽然多数学者持肯定态度,但当时《四库全书总目》编纂法在国内影响很深,大多数图书馆仍沿用基于《四库全书总目》编纂法的题名著录法(以北平图书馆为代表),有少数图书馆采用源于西方的“主要款目”(如燕京大学图书馆),虽然做法不统一,但至少能说明,是否采用“主要款目”只是一个理念问题
    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北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前身)于1959年制订了指导全国编目工作的《中文图书提要卡片著录条例》,规定“中文图书用书名作著录标目”,并以此为原则对全国发行铅印的中文统一卡片,从此全国图书馆的中文编目统一采用了题名著录标目[12],原来采用“主要款目”的一些图书馆,也改用了以正题名著录。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AACR2问世以后,国内编目界再次出现中文编目是否采用“主要款目”的讨论。坚持以正题名著录、反对“主要款目”的主要理由就是认为以正题名著录是国内目录学传统,最能体现中国特色。20世纪80-90年代计算机编目在国内普及以后,国内中文编目界认为在MARC格式中所有检索点都是平等的观点占据了上风,规定以正题名著录为“基本款目”,再添加各种平等的附加标目。《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编制了“著录法”和“标目法”,前者涉及各类型文献描述,后者涉及个人和团体名称,不涉及“主要款目”[13]。
    对主要款目的不同看法,是中西文编目理念和实践的分水岭,并延续到了现在。而无论主要款目原则还是题名著录原则,都只是卡片目录时代的产物,在当今继续争论已无实际意义。任何一种语言文字的目录,无论是一体化的目录,还是分立的目录,都应当在RDA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理念和原则上的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的《文后参考书目著录规则》(GB7714-87)和《中国汉语主题词表》吸取主要款目概念,采用了“著者/题名”模式。国内中文编目实行题名著录原则已将近一个世纪,需要较长时间来更新编目观念和做理论准备工作。

    六、为作品规范检索点构建规范记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RDA作为一种国际性的编目指导原则,是超脱特定的语言文化属性的。然而,包括作品规范检索点在内的各种检索点,只要选定一种文字,就必然与使用相应文字的目录相联系,不可能超脱特定目录而存在。
    然而,一切目录都是依据特定文字排列的,有着特定语言文化属性
    西方国家图书馆的多语言文字一体化目录均按拉丁文字排列。比如欧洲30多种语言均采用拉丁文字,一些亚非国家采用非拉丁文字需要罗马化音译(如,中、日、俄、阿拉伯等文字)。在这种多种语言单一文字的文化背景下,就需要以主要款目和统一题名去集中和识别同一作品的不同语言文字版本。
    我国采用按语言文字分立的卡片目录体系,彼此不相联系,在这种单一语言文化背景下,对主要款目和统一题名的需求并不强烈。然而,在当今的大数据环境下,为了适应不同国家或不同语言文字的书目数据互换的需要,以作品规范检索点代替主要款目和统一题名应是一种必然趋势。为了使同一作品在使用不同文字的分立目录之间建立关联,目前看来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对同一作品建立不同语言文字的作品规范检索点,并为之建立规范记录,使同一作品在不同语言文字的目录中相链接。对于按语言文字分立的目录体系来说,构建规范记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在这种大尺度背景下,如果中文编目能为作品规范检索点建立名称规范记录,将有助于和其它语言文字的名称规范记录相链接。在不同语言文字的规范记录中,应尽可能保持作品规范检索点结构的一致性,比如中编的“曹雪芹/红楼梦”与西编的“Cao, Xueqin/ Hong lou meng”保持一致结构,而不是将“红楼梦”对应于“Cao, Xueqin/Hong lou meng”,又如中编的“莎士比亚/哈姆莱特”与西编的“Shakespeare/ Hamlet”保持一致结构,而不是将“哈姆莱特”对应于“Shakespeare/Hamlet”, 不同语言文字的一致性结构更易于被人们理解,这将有利于不同国家或不同语言文字的规范数据和书目数据互换。

    七、小结
    国际知名编目专家、RDA发展联合指导委员会主席 Barbara B. Tillett在2012年7月国家图书馆主办的RDA理论和实践培训班的最后总结中,特地重复三遍“关系、关系、关系”,并将“关系”置于核心元素之上[14],而我们是否真正意识到了“关系”的重要性,这一点是值得认真思考的。虽然RDA表现“关系”的途径不止一种,但最核心的“关系”就是作品规范检索点。
    建立RDA的作品规范检索点观念,将有助于编目员拓宽目录的视野,克服狭隘的数据理念,即,不仅要关注书目数据的细节描述,更要重视各种书目数据的相互关联,在数字的森林世界中,不仅要见到树木,更要见到森林。
    RDA给国内带来的最大机遇就是为实现国内编目规则的统一创造了可能性。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朝夕之功,这需要在国内建立统一协调的常设机构,做出顶层设计,制定整体规划,广泛深入讨论,兼顾中外文编目差异,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本文初稿根据王绍平老师阅后做了一些修改,在此表示谢意。)

    参考文献:
    [1] 1961年国际编目原则会议论文选译.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 1961. 9.
    [2] 国际编目原则声明(中文译文).第4条(http://www.ifla.org/VII/s13/cip/
    [3] 资源描述与检索(RDA)/ RDA发展联合指导委员会主编;RDA翻译工作组译.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4.
    [4] 同[3] 19.2
    [5] 林明.从《红楼梦》看RDA中作品规范检索点的应用 // 国家图书馆学刊.2016年第1期.
    [6] 同[3] 6.27.1.3
    [7] 同[3] 6.2.2.10
    [8] 同[3] 0.11.2; 5.2(表达性);5.4; 6.2.2.4
    [9] 国家图书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修订组.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24.3
    [10] AACR2 25章
    [11] 同[3] 6.2.2.4
    [12] 孔宪铠. 著者标目初探.《湖北省图书馆学会1980年年会论文选》(《文献编目论文选》转载. 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
    [13] 国家图书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修订组.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 第2版.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14] “RDA理论与实践培训班“暨“RDA在中国的实施和挑战“研讨会会议手册,北京,2012年7月09-11日,127页

 
 
本期责任编辑:蔡玉梅 审阅:刘春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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