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编目原则声明
引言
原则声明,即众所周知的“巴黎原则”是在1961年的国际编目原则会议上通过的 。该声明的目的——作为编目国际标准化的基础——无疑已经实现:从那时以后世界各国制定的编目规则大多严格遵循或至少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巴黎原则的要求。
四十多年过去了,随着编目员及其用户在世界各地使用OPAC(联机公共目录系统),建立一套国际通用的编目原则已经变得更为迫切。21世纪伊始,国际图联(IFLA)就致力于制订一项能适用于联机图书馆目录和其它领域的新的原则声明。其首要原则是为目录用户提供便利。
本声明替代和拓宽了巴黎原则的范围:由只涉及文字内容的作品扩展到包括各种文献类型,由只涉及款目的选择和形式扩展到包括图书馆目录所使用的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的各个方面。它不仅包括原则和目标(即目录的功能),而且也包括应当收入各国编目规则的指导性条例,以及有关查找和检索功能的指南。
本声明包括:
1. 范围
2. 总原则
3. 实体、属性和关系
4. 目录的目标和功能
5. 书目著录
6. 检索点
7. 查找功能的基础
本声明以国际上主要的编目传统为基础 ,同时兼顾国际图联“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FRBR)”提出的概念模型3。
期望本声明能够增进国际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的共享,同时为致力于制订一部国际性编目规则的编目条例制订者提供指导。
1. 范围(Scope)
这里所述的原则,旨在指导编目规则的制订工作。它们应用于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以及当前的图书馆目录。本原则也可用于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它团体创建的书目和其它数据文档。
它们的目的是为各类书目资源的描述性编目和主题编目提供一种一致的方法。
2. 总原则(General Principles)
若干原则指导编目规则的制订工作4。其最高原则是用户的便利性5。
2.1. 用户的便利性。在对著录以及用以检索的名称的受控形式作出抉择时应该考虑到用户。
2.2. 通用性。在著录与检索中使用的词汇应与大多数用户所用的词汇相一致。
2.3.表达性。著录以及名称的受控形式应按实体描述其本身的方式来确定。
2.4.准确性。应如实描述被著录的实体。
2.5.充分性与必备性。只应包含那些在著录以及用以检索的名称的受控形式中对完成用户任务所必需的,以及对唯一识别某一实体所必不可缺的数据单元。
2.6. 有意义。数据单元应具有目录学意义。
2.7. 经济性。当达到某一目标存在多种途径时,应选择整体经济性最佳的途径(即费用最少或方法最简单)
2.8. 一致性与标准化。应尽可能实现著录与确立检索点工作的标准化。这样能够取得更大的一致性,从而提高共享书目数据与规范数据的能力。
2.9. 集成化。各类文献的著录以及各类实体名称的受控形式应在适用范围内基于一套共同的规则。
编目规则中的条例应具备可论证性而非随意性。人们认识到,有时这些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互相矛盾,应当采取可论证的、实用的解决方法。
3. 实体、属性和关系(Entities, Attributes, and Relationships)
编目规则应当考虑在书目世界的概念模型中所定义的实体、属性和关系6。
3.1. 实体(Entities)
以下实体可由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所体现:
作品(work)
内容表达(expression)
载体表现(manifestation)
单件(item)7
个人 (person)
家族(family)
团体(corporate body)8
概念 (concept)
实物 (object)
事件 (event)
地点 (place)9
3.2. 属性(Attributes)
识别每一个实体的属性都应当作为数据单元。
3.3. 关系(Relationships)
应当识别具有目录学意义的实体间的关系。
4. 目录的目标和功能(Objectives and Functions of the Catalogue)10
目录应当是经济有效的工具,它使用户能够:
4.1. 在利用资源的属性或关系进行检索后,从某一收藏中查找(find)书目资源:
4.1.1. 查找(find)单个资源
4.1.2. 查找(find)下述成套资源
属于同一作品的全部资源
体现同一内容表达的全部资源
代表同一载体表现的全部资源
与特定个人、家族或团体相关的全部资源
关于特定主题的全部资源
通常进一步限制检索结果的其它检索条件(语言、出版地、出版日期、内容类型、载体类型等)所限定的全部资源;
4.2. 识别(identify)一个书目资源或代理(即确认所著录的实体对应于所搜寻的实体,或者区分具有相似特征的两个或多个实体);
4.3. 选择(select)一个适合用户需求的书目资源(即选取一个在媒介、内容、载体等方面能满足用户要求的资源,或放弃一个不适合用户需求的资源);
4.4. 获取(acquire)或存取(obtain access)所著录的文献(即提供信息,使用户能够通过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某一文献,或者以电子方式通过联机连接远程来源检索某一文献),或者检索、获取或存取规范数据或书目数据;
4.5. 浏览(navigate)目录和目录以外的其它领域(即通过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的逻辑排列和清晰的漫游途径的展示,包括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个人、家族、团体、概念、实物、事件和地点之间关系的展示)。
5. 书目著录(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5.1. 一般而言,应为每一载体表现创建一条独立的书目著录。
5.2. 书目著录通常以作为载体表现代表的单件为基础,并可包括属于被体现的作品和内容表达的属性。
5.3. 著录数据应以国际认可的标准为基础11。
5.4. 著录可以依据目录或书目文档的目的,采用不同的详简级次(levels of completeness),有关详简级次的信息应反映给用户。
6. 检索点(Access Points)
6.1. 一般规则 (General)
检索点用于查询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它们的形成必须遵循总原则(见2. 总原则)。它们可以是受控的或非受控的。
6.1.1. 对于个人、 家族、团体、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概念、实物、事件和地点等实体,应当为其名称的规范和变异形式提供受控检索点。受控检索点为集中排列成套资源的书目记录所需要的一致性提供保障。
6.1.1.1. 应当建立规范记录,用以控制名称的规范形式、名称的变异形式和作为检索点的识别符。
6.1.2. 可提供非受控检索点,作为未在规范记录中被控制的名称、题名(如载体表现上出现的正题名)、代码、关键词等的书目数据。
6.2. 检索点的选择(Choice of Access Points)
6.2.1. 作为书目记录的检索点,包括体现在资源中的作品和内容表达的规范检索点(受控的)、载体表现题名(通常是非受控的)以及作品创作者的规范检索点。
6.2.1.1. 团体作为创作者:若作品表达团体的集体思想或活动,或者题名的措辞与作品的性质都清楚地表明团体对作品内容负有集体责任,那么团体应当被考虑作为那些作品的创作者。这适用于即使个人以团体官员或雇员资格为作品署名的情况。
6.2.2. 此外,对查找和识别所著录书目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的个人、家族、团体名称和主题的规范检索点,也应在书目记录中提供检索点。
6.2.3. 规范记录的检索点,包括实体名称的规范形式,以及名称的变异形式。
6.2.4. 附加检索可以通过相关实体的名称来实现。
6.3. 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s)
实体名称的规范检索点以及实体的识别符和名称的变异形式应记录在规范记录中。若有需要,规范检索点可作为一种默认显示形式。
6.3.1. 规范检索点必须遵循一种标准来建立。
6.3.2. 规范检索点的语言和文字(Language and Script of Authorized Access Points)
6.3.2.1. 当名称以几种语言和/或文字表达时,名称的规范检索点应首先依据以原语言和文字表达的作品的载体表现中出现的信息;
6.3.2.1.1. 但是,若原语言或文字并非在目录中正式使用的语言或文字,则规范检索点可依据载体表现或参考来源中出现的、以最适合目录用户的一种语言或文字表达的形式。
6.3.2.1.2. 应尽可能通过受控检索点提供原语言和文字的检索,受控检索点既可以是名称的规范形式,也可以是名称的变异形式。
6.3.2.2. 若需要音译,应遵循有关文字转换的国际标准。
6.3.3. 规范检索点的选择(Choice of Authorized Access Point)
作为实体规范检索点的首选名称应当基于以一贯形式识别该实体的名称,既可以是经常出现在载体表现中的名称,也可以是在参考来源中出现的被目录用户广为接受的名称(即“惯用名称”)。
6.3.3.1. 个人、家族、团体规范检索点的选择
若个人、家族或团体使用不同名称或名称的不同形式,应为每一确定身份选择一个名称或一种名称形式作为规范检索点的基础。
6.3.3.1.1. 名称的不同形式在载体表现和/或参考来源中出现,且形式的改变并非基于同一名称的不同表示(如全称和简称形式),应优先选择
6.3.3.1.1.1. 众所周知的(或“惯用的”)名称而不是正式名称,若能表明这一点的话;或者
6.3.3.1.1.2. 正式的名称,若不能表明众所周知的或惯用的名称的话。
6.3.3.1.2. 若团体在持续时期内使用不同名称,而且不是一个名称的次要改变,则每个由有区别意义的名称变化所标识的实体都应视为一个新的实体,每个实体的相应规范数据通常应通过团体名称前后关联的规范形式相连接。
6.3.3.2. 作品和内容表达规范检索点的选择
若一部作品有多个题名,应优先选择一个题名作为作品/内容表达规范检索点的基础。
6.3.4. 规范检索点的名称形式(Form of Name for Authorized Access Points)
6.3.4.1. 个人名称形式(Form of Name for Persons)
当个人名称包含几个词时,规范检索点之首词的选择应遵循在载体表现或参考来源上出现的与个人最有关联的国家和语言的惯例。
6.3.4.2. 家族名称形式(Form of Name for Families)
当家族名称包含几个词时,规范检索点之首词的选择应遵循在载体表现或参考来源上出现的与家族最有关联的国家和语言的惯例。
6.3.4.3. 团体名称形式(Form of Name for Corporate Bodies)
对团体的规范检索点而言,其名称应根据出现在载体表现或参考来源上的直序著录,除非
6.3.4.3.1. 团体是一个管辖区或领土当局的组成部分时,规范检索点应包括相关领土名称当时通用的形式,而且该名称形式在语言和文字上要最适合目录用户的需要;
6.3.4.3.2. 团体名称表明是从属机构或具有从属职能,或者,难以识别从属团体时,规范检索点应冠以上级团体名称。
6.3.4.4. 作品/内容表达的名称形式(Form of Name for Works/Expressions)
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或单件的规范检索点既可以是一个单独存在的题名,也可以是一个与作品创作者的规范检索点相组合的题名。
6.3.4.5. 区分名称(Distinguishing among Names)
- 若有必要,为了区分某一实体与其它同名实体,应包括进一步的识别性特征,作为某实体规范检索点的一部分。若有需要,还可以将相同的识别性特征作为名称的变异形式的一部分。
6.4. 不同名称和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Names and Variant Forms of Name)
无论哪一种名称被选作规范检索点,受控检索也应当包括不同名称和名称的变异形式。
7. 查找功能的基础(Foundations for Search Capabilities)
7.1. 查找(Searching)
检索点是书目记录和规范记录的单元,这些单元1)提供对书目记录和规范记录及其相关书目资源的可靠的检索,并且2)限定检索结果。
7.1.1. 查找手段 (Search Devices)
对名称、题名和主题,应能通过特定的图书馆目录或书目文档所提供的任何手段进行查找和检索(通过名称的全称形式、关键词、词组、词的截断、识别符等)。
7.1.2. 基本检索点 (Essential Access Points)
基本检索点是指以书目记录或规范记录中每个实体的主要属性和关系为基础的检索点。
7.1.2.1. 书目记录的基本检索点包括:
作品的创作者名称或列出的创作者多于一个时的第一个列出名称的规范检索点
作品/内容表达的规范检索点(这可能包括创作者的规范检索点)
载体表现的正题名或提供题名
载体表现的出版或发布年份
作品的受控主题词和/或分类号
被著录实体的标准号、识别符和“识别题名”。
7.1.2.2. 规范记录的基本检索点包括:
实体的规范名称或题名
实体识别符
实体的不同名称和名称或题名的变异形式。
7.1.3. 附加检索点(Additional Access Points)
取自书目著录或规范记录其它项目的属性可作为供选择的检索点,或作为过滤或限定检索的手段。
7.1.3.1.在书目记录中此类属性包括,但并不限于:
除第一个之外的其他创作者的名称
承担除创作者之外(如表演者)的其它职能的个人、家族或团体的名称
变异题名(如并列题名、文首题名)
丛编的规范检索点
书目记录识别符
载体表现所体现的内容表达的语言
出版地
内容类型
载体类型。
7.1.3.2. 在规范记录中此类属性包括,但并不限于:
相关实体的名称或题名
规范记录识别符。
7.2. 检索 (Retrieval)
用同一检索点查询到几条记录时,记录应按便利于目录用户的某种逻辑顺序显示,优先遵照适合于检索点的语言和文字的标准。
[2008年12月18日版译者:林明 (北京大学图书馆),王绍平(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刘素清 (北京大学图书馆)]
[Translators of December 18, 2008 version: LIN Ming (Peking University Library), WANG Shaoping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Library), LIU Suqing (Peking University Library) ]
[翻译时间:2009 年1 月9 日]
[Translated on January 9, 2009]
国际编目原则(ICP)词汇表
本词汇表包括《国际编目原则声明》中出现的术语,这些术语在使用时具有特定的含义(不单纯是一般词典的定义)。词汇表结尾是巴黎原则或其它早期编目条例所使用的术语,国际图联国际编目规则专家会议(IME ICC)的与会者提请注意,这些术语不再在国际编目原则中使用。
BT=广义词;NT=狭义词;RT=相关词
检索点(Access point)-- 用以检索和识别书目数据或规范数据的一个名称、术语、代码等。
[来源:GARR,据FRAD与IME ICC修改]
参见 附加检索点(Additional access point)[NT],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NT],受控检索点(Controlled access point)[NT],基本检索点(Essential access point)[NT],名称(Name)[RT],非受控检索点(Uncontrolled access point)[NT],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NT]
附加检索点(Additional access point)— 可作为基本检索点的补充,用以增强书目数据或规范数据检索的一种检索点。
[来源:IME ICC]
参见 检索点(Access point)[BT],基本检索点(Essential access point)[RT]
代理(Agent)-- 在资源的生命周期中发挥某种作用的一个人(著者、出版者、雕塑家、编者、导演、作曲家等)、一群人(家族、组织、社团、图书馆、乐队、国家、联合会等)或一个自动装置(气象记录仪、软件翻译程序等)。
[来源:DCMI Agents Working Group,经修改的工作定义]
参见 创作者(Creator)[NT]
属性(Attribute)-- 一个实体的特征。属性可以是实体内在的,或由外部输入的。
[来源:FRBR]
规范记录(权威记录*)(Authority record)-- 识别某一实体,并可为存取该实体的规范检索点或显示该实体的任何检索点提供便利的一组数据单元。
[来源:IME ICC]
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 按规则或标准确立与构建的一个实体的首选受控检索点。
[来源:IME ICC]
参见 检索点(Access point)[BT],名称的规范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RT],受控检索点(Controlled access point)[BT],首选名称(Preferred name [RT]),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RT]
名称的规范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 选为实体规范检索点的名称形式。
参见 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RT],惯用名称(Conventional name)[RT],名称(Name)[BT],首选名称(Preferred name [RT])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RT]
书目著录(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识别某一书目资源的一组书目数据。
[来源:ISBD经修改]
参见 描述性编目(Descriptive cataloguing)[RT]
书目记录(Bibliographic record)-- 描述和检索某一书目资源以及识别相关作品和内容表达的一组数据单元。
[来源:IME ICC]
书目资源(Bibliographic resource)--在图书馆以及由知识或艺术创作的产品所组成的类似收藏领域中的一个实体。在FRBR模型中的书目资源是第1组实体: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和单件。
[来源:IME ICC]
书目世界(Bibliographic universe)-- 与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以及其它信息机构的收藏相关的领域。
[来源:IME ICC]
具有目录学意义的(Bibliographically significant)-- 实体、属性或关系的一种性质,在书目资源的环境中具有特别含义或赋值。
[来源:IME ICC]
载体类型(Carrier type)-- 反映载体的存储介质与安置的格式,并与对资源内容进行观看、放送、运行等所需的中介设备类型相结合的一种标识。载体类型反映载体表现的属性。
[来源:据RDA 2008年1月的词汇表修改]
合集(Collection 1)--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品或作品多个部分结合在一起或一起发布的真实的或虚拟的一套资源。
[来源:IME ICC]
收藏(Collection 2)-- 某一特定机构拥有的或创建的真实的或虚拟的一组书目资源。
[来源:IME ICC]
概念(Concept)-- 一个抽象的观念或思想。
[来源: FRAD(与主题结合),FRBR]
内容类型(Content type)-- 反映用以表达内容的基本交流形式以及用以感知内容的人类感官的一种标识。内容类型反映作品和内容表达两者的属性。
[来源:据RDA 2008年1月的词汇表修改]
受控检索点(Controlled access point)-- 被记录在规范记录中的一个检索点。
[来源:GARR,经修改]
受控检索点包括名称的规范形式,以及确定为变异形式的那些检索点。它们可以:
- 以个人、家族和团体名称为基础,
- 以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和单件的名称(即题名)为基础,
- 是两个名称的组合形式,比如表示某一作品的名称/题名检索点,它将创作者名称与作品的题名组合在一起,
- 以表达事件、实物、概念与地点的术语为基础,
- 以标准号码、分类记号之类的识别符为基础。
为了区分具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实体,可以对名称本身附加其它单元(比如日期)。
[来源:FRAD—仍需指出,该模型的重点是由规范文档控制的名称与术语。]
参见 检索点(Access point)[BT],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NT],名称(Name)[RT],非受控检索点(Uncontrolled access point)[RT],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NT]
惯用名称(Conventional name)-- 一个团体、地点或事物的广为人知的名称,但不包括正式名称。
[来源:据AACR2 Revision 2002词汇表修改]
参见 名称的规范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RT],名称(Name)[BT],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RT]
团体(Corporate body)-- 由特定名称识别,并作为一个单位进行活动或可能活动的一个组织或一群个人和/或组织。
[来源:据FRAD, FRBR修改]
创作者(Creator)-- 对一部作品的知识或艺术内容负有责任的个人、家族或团体。
[来源:IME ICC]
参见 代理(Agent)[BT]
描述性编目(Descriptive cataloguing)-- 编目工作的组成部分,提供描述性数据和非主题检索点。
[来源: IME ICC]
参见 书目著录(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RT],主题编目(Subject cataloguing)[RT]
实体(Entity)— 具有单一与自我独立特征的某些事物;独立或单独存在的某些事物;一种抽象的观念、思想的概念、思考的客体,或先验的对象。
[来源: Webster’s 3rd]
FRBR和FRAD实体类型的实例包括,知识或艺术创作的产品(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和单件);对知识或艺术内容的创作、对物理形式之内容的制作和散发,或对产品保管的维持负有责任的代理(即个人、家族、团体);或者一部作品的主题(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个人、家族、团体、概念、实物、事件、地点)。
[来源: IME ICC]
基本检索点(Essential access point)— 以书目记录或规范记录中某一实体的主要属性或关系为基础的检索点,以确保对那些记录的检索和识别。
参见 检索点(Access point)[BT],附加检索点(Additional access point)[RT]
事件(Event) -- 一个行动或一件发生的事情。
[来源: FRAD(未作为团体的事件则视为主题), FRBR]
内容表达(Expression)-- 一部作品的知识或艺术的实现。
[来源: FRAD,FRBR]
家族(Family)-- 在出生、婚姻、抚养或类似的法律身份方面存在关系的两个或多个个人,或以其它方式将其本身表现为一个家族。
[来源: FRAD, 经IME ICC修改]
识别符(Identifier)-- 与一个实体相关联的一个数字、代码、词语、短语、图标(logo)、图样等,用以在分配识别符的范畴内将该实体与其它实体区分开来。
[来源:FRAD]
单件 (Item) -- 一种载体表现的单一样本。
[来源:FRAD, FRBR]
识别题名(Key-title) -- 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网络(ISSN Network)分配给一种连续性资源的唯一名称,与其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密不可分。识别题名可以与正题名相同;或者,为了实现唯一性,可以在设立时附加识别和/或限制成分,比如发行团体名称、出版地、版本说明等。
[来源:ISBD]
载体表现(Manifestation)-- 一部作品的内容表达的物理体现。
[来源:FRAD, FRBR]
载体表现可以体现为作品集、个别作品或者作品的组成部分。载体表现可以以一个或多个物理单位的形式出现。
[来源: IME ICC]
名称(Name)-- 用以认识一个实体的一个字符、一个词语,或一组词语和/或字符。包括表示个人、家族、团体的词语/字符;包括用以认识概念、实物、事件或地点的术语;包括为一种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或单件所确定的题名。作为检索点的基础。
[来源:FRBR,经FRAD修改]
参见 检索点(Access point)[RT],名称的规范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NT],受控检索点(Controlled access point)[RT],惯用名称(Conventional name)[NT],首选名称(Preferred name [RT]),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NT]
标准化检索点(Normalized access point)
见 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
实物(Object)-- 一种物质的事物。
[来源:FRBR]
个人(Person)— 一个个体的人,或由一个个体的人或群体所设立或采纳的单一识别身份。
[来源:FRBR,经FRAD修改,经IME ICC修改]
地点(Place)— 一处场所。
[来源:FRBR]
首选名称(Preferred name)— 根据规则或标准选择的一个实体的名称,用来作为建立该实体规范检索点的基础。
参见 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RT],名称的规范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RT],惯用名称(Conventional name)[RT],名称(Name)[BT]
[来源:IME ICC]
关系 (Relationship)— 实体之间或其实例之间的特定连接。
[来源:据FRBR]
主题编目(Subject cataloguing)-- 编目工作的组成部分,提供受控的主题词和/或分类号。
[来源:IME ICC]
参见 描述性编目(Descriptive cataloguing)[RT]
载体的类型(Type of carrier)
见 载体类型(Carrier type)
内容的类型(Type of content)
见 内容类型(Content type)
非受控检索点(Uncontrolled access point)-- 并非由规范记录所控制的检索点。
[来源:IME ICC]
参见 检索点(Access point)[BT],受控检索点(Controlled access point)[RT]
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 未被选为实体规范检索点的名称形式。可用于检索实体的规范记录,或者连接规范检索点。
[来源:IME ICC]
参见 检索点(Access point)[BT],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RT],名称的规范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RT],受控检索点(Controlled access point)[BT],惯用名称(Conventional name)[RT],名称(Name)[BT]
作品(Work)-- 独有的知识或艺术的创作(即知识或艺术的内容)。
[来源:FRAD,FRBR,经IME ICC 修改]
来源
AACR2 – Anglo-American Cataloguing Rules. – 2nd edition, 2002 revision. – Ottawa: Canadian Library Association; London: Chartered Institute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Professionals; Chicago: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2002-2005.
DCMI Agents Working Group – Dublin Core Metadata Initiative, Agents Working Group. 取自网页, 2003 (工作定义): http://dublincore.org/groups/agents/ 最终报告可从网上获取: http://dublincore.org/documents/dcmi-terms/#classes-Agent)
FRAD –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A Conceptual Model – Final Report, 2008.
FRBR –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Final Report. – Munich : Saur, 1998. (IFLA UBCIM publications new series; v. 19) 可从国际图联的网站获取: http://www.ifla.org/VII/s13/frbr/ (1997年9月,补充与修订至2008年2月)
GARR – Guidelines for Authority Records and References. 2nd ed., rev. – Munich : Saur, 2001. (IFLA UBCIM publications new series; v. 23) 可从网上获取: http://www.ifla.org/VII/s13/garr/garr.pdf
IME ICC – IFLA Meeting of Experts on an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Code (1st-5th : 2003-2007), recommendations from the participants
ISBD –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ISBD): preliminary consolidated edition. – Munich : Saur, 2007. (IFLA Series on Bibliographic Control, v. 31) 可从网上获取: http://www.ifla.org/VII/s13/pubs/ISBD_consolidated_2007.pdf
RDA – RDA: Resource Description and Access. Glossary Draft. 5JSC/Chair/11/Rev (Jan. 2008, Table 1) 可从网上获取: http://www.collectionscanada.gc.ca/jsc/rda.html#drafts
Webster’s 3rd –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 Springfield, Mass. : Merriam, 1976.
停用的术语
书目单元(Bibliographical unit)见 载体表现(Manifestation)
标目(Heading)见 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 受控检索点(Controlled access point)
参照(Reference)见 名称的变异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
统一题名(划一题名*)(Uniform title)见 规范检索点(Authorized access point),名称的规范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名称(Name)
* 台湾地区通行的术语。
[2009年1月7日版译者:王绍平(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林明 (北京大学图书馆),
刘素清 (北京大学图书馆)]
[Translators of January 7, 2009 version: WANG Shaoping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Library), LIN Ming (Peking University Library), LIU Suqing (Peking University Library) ]
[翻译时间:2009年1月9日]
[Translated on January 9, 2009]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ataloguing Principles (Paris : 1961). Report. – London :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1963, p. 91-96. 另刊载于: Library Resources and Technical Services, v.6 (1962), p. 162-167; and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adop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ataloguing Principles, Paris, October, 1961. – Annotated edition / with commentary and examples by Verona. – London : IFLA Committee on Cataloguing, 1971.
Cutter, Charles A.: Rules for a Dictionary Catalog. 4th ed., rewritten. Washington, D.C. :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04,
Ranganathan, S.R.: Heading and Canons. Madras [India] : S. Viswanathan, 1955, 以及
Lubetzky, Seymour: Principles of Cataloging. Final Report. Phase I: Descriptive Cataloging. Los Angeles, Calif.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Library Research, 1969.
3 Functional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Final report. – Münich : Saur, 1998. (IFLA UBCIM publications new series; v. 19), 可从国际图联的网站获取: http://www.ifla.org/VII/s13/frbr/ (1997年9月,补充与修订至2008年2月)
FRBR模型即将被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FRAD) 和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Subject Authority Data (FRSAD)所扩展。
4根据Svenonius, Elaine. The Intellectual Foundation of Information Organization.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2000, p. 68所提供的参考文献,尤其是Ranganathan和Leibniz的著作。关于主题词表,另有适用的附加原则,但尚未收入本声明。
6 国际图联的的概念模型即 FRBR, FRAD 和 FRSAD。
7 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是FRBR模型描述的第1组实体。
8个人、家族、团体是 FRBR和 FRAD 模型描述的第2组实体。
9概念、实物、事件、地点是 FRBR模型描述的第3组实体。 任何实体都可涉及与一部作品有关的一个主题。
104.1-4.5条根据: Svenonius, Elaine. The Intellectual Foundation of Information Organization.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2000.
11对图书馆界而言, 国际认可的标准是《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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