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印刷的《CALIS联合目录中文期刊MARC记录编制细则(修订本)》各章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0
总则
0.1
著录信息源
主要信息源的选取:依据首卷首期的题名页,无首卷首期则依据所见最早一期著录,并在303字段(著录信息一般附注)注明所依据的卷期年月;无题名页,依次选择封面、标头、编辑页、书末出版说明、卷端作为代题名页。
0.6
书目数据录入规则
对标识符、标点符号和数字的录入规则做如下修订:
1)
凡是属于ISBD著录项规定使用的著录单元标识符,一律采用半角输入。ISBD规定的著录项目标识符原则上由系统自动生成,需编目员添加的标识符有表示并列关系的“
=# ”、表示依据规定信息源以外的信息所著录的部分和著录中的插注使用的方括号“[]”、表示省略的删节号“…”、附注项中格式化部分采用的标识符、7XX名称标目中的标识符以及5XX字段中需要采用的标识符。
2)
中文文字中起语法作用的标点符号,采用中文标点符号,例如顿号(、)、中圆点(·)、中文句号(。)、中文书名号(《
》)和双引号(“”)等;同时在拉丁字符集与汉字字符集中出现的数字(如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采用拉丁字符集(西文状态)输入。例如,罗马数字“IV”,直接录入英文大写字母“I”和“V”即可。
0.7
印刷型期刊创建新记录的原则说明
此次修订对判断刊物发生主要变化和次要变化的原则进行了细化,并且与ISBD(CR)基本保持一致,见下表:
|
主要变化的具体说明 |
实例 |
1.
|
正题名的文字完全改变,无论ISSN或主题内容是否更改,为主要变化 |
1)
新营销→网际商务 2)
东海→浙江文艺 |
2.
|
正题名的文字发生增、删、改或词序变化后,题名的含义或主题内容发生了变化,无论ISSN是否更改,为主要变化。 |
1)
吉林工业大学学报→ 吉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
北京文艺→北京文学 3) 大学图书馆动态→大学图书馆通讯 |
3.
|
题名中任何地方的团体名称发生了主要变化,无论ISSN是否更改,为主要变化。团体名称的主要变化以团体名称改变后需要创建新的团体名称规范记录为判断原则。 |
1)
北京中医学院学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 2)
地球科学:武汉地质学院学报→ 地球科学: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
4.
|
正题名由共同题名和分辑题名组成时,无论哪部分发生的变化同1-3时,为主要变化,
需要创建新记录。 |
1)
杭州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浙江大学学报. 理学版 2)
中国科学. G辑, 物理学 天文学→ 中国科学. G辑, 物理学 力学 天文学 |
5.
|
题名的结构发生了变化为主要变化,例如由独立题名改变为附属题名或者由附属题名改变为独立题名。 |
1)
建材技术. 玻璃纤维→玻璃纤维 2)
国外医学. 肿瘤学分册→国际肿瘤学杂志 3)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报 |
6.
|
一种期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期刊合并而成,无论ISSN是否更改,为主要变化。 |
福建党史通讯 革命人物 合并为:福建党史月刊 |
7.
|
一种期刊分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期刊时,无论ISSN是否更改,为主要变化。 |
中国科学. A辑, 数学
物理学 天文学 技术科学 分成:中国科学. A辑,
数学 物理学 天文学 中国科学. E辑, 技术科学 |
8.
|
版本说明发生变化后导致期刊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无论ISSN是否更改,为主要变化。 |
英语画刊 (高中版) 分成:英语画刊(高中版、高一版) 英语画刊(高中版、高二版) 英语画刊(高中版、高三版)。 |
9.
|
正题名为通用题名时,例如“通讯”、“简报”、“年度报告”等,与期刊出版发行有关的主要团体名称发生实质性变化时,为主要变化。 |
年度报告 / 北京商业银行→ 年度报告 / 北京银行 |
10.
|
题名和版本说明发生了次要变化,但是ISSN改变,应作为主要变化。 |
财务与会计(ISSN1001-3172)→ 财务与会计导刊(ISSN1009-7546) |
|
次要变化的具体说明 |
实例 |
1.
|
题名中的字、词、标点符号的增、删或者词序的变化,不造成期刊题名的含义或主题内容的变化,视为次要变化。题名中包含的团体名称的次要变化另见3 |
1) 外国政治与国际关系→外国政治、国际关系 2) 公民与法. 监察版→公民与法. 监察 3)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社科版→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4)
戏剧、戏曲研究→戏曲、戏剧研究 |
2.
|
题名中增加或者减少了期刊通用类型术语,或者从一种期刊通用类型术语改为另一种期刊类型术语,视为次要变化。通用类型术语包括“学报”、“学刊”、“学志”、“画报”、“画刊”、“通报”、“通讯”、“杂志”、“丛刊”、“论丛”、“汇刊”、“导报”、“导刊”等。 |
1)
北京高校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学刊 2)
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杂志→ 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 3)
大学图书馆通讯→大学图书馆学报 4) 船山学报→船山学刊 |
3.
|
题名中包含的团体名称是简称、全称或其他非实质性的变化,作为次要变化。团体名称的非实质性变化以团体名称改变后不需要创建新的团体名称规范记录为判断原则。团体名称发生变化需要创建新记录的说明见主要变化3。 |
1)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长春党校学报→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
山东师大学报.
自然科学版→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3)
北平近代科學圖書館館刊→ 北京近代科學圖書館館刊 |
4. |
包含在题名中的出版频率发生变化视为次要变化 |
大中國半月刊→大中國月刊 |
5.
|
其它题名信息在出版过程中频繁变更,视为次要变化,变化情况可在附注项说明。但是包含在其他题名信息中的团体名称的主要变化除外(见主要变化3例2) |
1)
江城:文艺月刊→江城:文学月刊→ 短篇小说月刊→江城:短篇小说月刊 2)
十月:文艺丛刊→十月:文学双月刊 |
6.
|
由共同题名和分辑题名组成的正题名增加了分辑号,或者由共同题名、分辑号和分辑题名组成的正题名删除了分辑号,视为次要变化。 |
理化检验. 物理分册→理化检验.
A, 物理分册 |
7.
|
附属题名变动频繁,作为次要变化,并在附注说明中记录其变动情况。 |
报刊资料索引. 政治、军事→报刊资料索引. 政治→报刊资料索引. 政治、法律、军事→报刊资料索引. 政治、法律 |
8.
|
当出版物没有更改ISSN,版本说明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没有改变出版物的内容和范围,视为次要变化,在记录中相关的3XX字段加以说明。 |
1)
中文综合版→汉文综合版 2)
原创作品版→原创版 3) 初中版(教师)→中学版(初中教师) |
9.
|
期刊的编辑或主办者、出版或发行者的变化,不按新记录处理,可为变化的编辑或主办者提供检索点,并在附注字段加以说明。但是正题名为通用术语的例外(详见主要变化9) |
200 1# $a时事资料手册 210 ## $a北京$c新华出版社$d1981- 306 ## $a出版者后改为:半月谈杂志社 |
10.
|
期刊在卷期编号、出版周期、物理尺寸等方面有变化,不按新记录处理,只在记录中相关的3XX字段加以说明。 |
200 1# $a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 307 ## $a
V.5(1999)起尺寸改为29cm |
11.
|
题名、版本说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即使ISSN变化,也不创建新记录。重新分配的ISSN记录在011字段$a子字段,原来的ISSN如果是重号,记录在同一个字段的$z子字段,否则重复011字段,记录在另一个011字段的$a子字段。与ISSN有关的说明记录在301字段。 |
011 ## $a1000-7954$z1000-1042 200 1# $a文博 301 ## $a从1991,no.3起改为现ISSN |
12.
|
如果题名在出版过程中有短期改变后又改回原题名,ISSN号也没有发生变化,可作为次要变化,在312字段说明变化情况,并在517字段提供变化的题名检索点。 |
200 1# $a犯罪心理研究 312
## $a1986,no.1-2正题名改题:法制心理研究。 517 1# $a法制心理研究 |
13.
|
若无法确定是按主要变化处理还是按次要变化处理,则视为次要变化。 |
|
*“哲学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版”、“人文科学版”、“人文社会科学版”之间的变化视为次要变化。
2
专则:0XX标识块
2.5 011字段:ISSN
1) 对$y和$z子字段的适用情况做了重新说明:
Ø
$y:原来曾经有效,后来被ISSN中心注销的ISSN号。
Ø
$z: 错误的ISSN,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因印刷错误造成的错号;二是某刊物原来分配有ISSN,刊物改名后一段时间内,仍沿用原来的ISSN,CALIS联合目录规定将原来的ISSN记录在改名刊011字段$z,ISSN中心后来分配的ISSN记录在改名刊011字段$a。
例1:011
## $a1671-8453$z1007-1091
注:改名时沿用原ISSN号,后改为现在的ISSN号“1671-8453”。
例2:011
## $a1000-0003$z1002-946X
注:本刊曾使用过错误的ISSN号“1002-946X”。
例3:011 ## $a 1672-5018$y1681-362
注:“1681-3626”为经ISSN国家中心确认的被注销号码,记录在$y ,“1672-5018”为ISSN国家中心后来重新分配的号码,记录在$a。
2) 当某刊物既有ISSN号,又有ISBN号时,只著录ISSN号,不著录ISBN号;只有ISBN号时,不著录ISBN号。
2.5 091字段:统一书刊号
1)
一般中文期刊实物上的‘国内统一刊号’含有分类信息,著录时应将其去掉。
2)
中文期刊数据一般只著录统一刊号,不著录统一书号。
3
专则:1XX编码信息块
3.1 100字段:一般处理数据
1)
重印刊(影印刊)出版日期类型和出版日期1/2(08-16字符位)依据原刊的特点赋值。
2)
书目记录如果采用Unicode字符集,26-29字符位用50##。
4.1
200字段:题名与责任说明
规定信息源为首卷首期或所见最早一期的题名页,没有题名页则依次选择封面、标头、编辑页、书末出版说明、卷端作为代题名页。
4.1.3 正题名
1)
如题名页有多种语种和/或文字的题名,应以该出版物正文或主要部分所用语种和/或文字的题名为正题名。对于中文期刊来说,应优先选择中文题名为正题名。
2)
正题名中含有逐期改变的日期、编号等时,一概省略日期和编号,并用省略号“…”表示,如该省略在题名之首,则省略日期或编号,但不用省略号。
4.1.4 其它题名信息
1)
如题名页上有一个或多个并列题名,而其它题名信息不止一个语种和/或字体,则每一个其它题名信息著录于与其有关语种的题名之后。不适用于正题名或并列题名的其它题名信息可以在附注项说明。
2)
如题名页上有一个或多个并列题名,但是其它题名信息只有一种语种和/或字体,其它题名信息应著录于最后一个并列题名之后。
4.1.5 $f,$g责任说明
1)
并列责任说明的著录
a) 如题名页上有一个或多个并列题名和/或并列其它题名信息,而且责任说明超过一种语言和/或字体,则每一个责任说明著录于与其语种有关连的题名或其它题名信息后,不适用于正题名或并列题名的责任说明可著录于附注项。
b) 如题名页上有一个或多个并列题名和/或并列其它题名信息,但责任说明只有一个语种和/或字体,则责任说明著录于最后一个并列题名或并列其它题名信息后。
c) 如无并列题名,但题名页上责任说明有一个以上语种和/或字体,著录责任说明应选用正题名的语种和/或字体,其它语种和/或字体的责任说明不予著录。
2) 200字段的责任说明一般依文献原题顺序著录,不反映知识责任的主次。而711字段著录对期刊知识内容负有直接责任的团体名称或会议名称,712字段著录对期刊知识内容负有次要知识责任的团体名称或会议名称。
4.1.6 $h分辑号$i分辑题名
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专业版本说明作为分辑题名著录于$i子字段。
4.2
205字段:版本说明
1) 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专业版本说明一律作为分辑题名著录在200字段$i子字段。
2) 由于期刊的实际出版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期刊上有明确的“版”字样标识,而又无法归入以上某一种具体的版本说明类型,同时又不属于4.2.3的规定时,也应当作为版本说明著录在205字段。
4.3
207字段:资料特殊细节项--连续出版物编号
1) 非公元纪年及其月份按照出版物原题形式客观著录,并在其后的方括号内著录转换后的公元纪年及其月份。
例1:207 #0 $a同治十一年三月[1872,4]-1949,5
例2:207 #0 $aV.1,no.1(民國二十五年六月一日[1936,6,1])-v.2,no.5(民國二十六年
五月一日[1937,5,1])
2) 无总期标识的期刊,其试刊不著录在207字段,而只在315字段做附注说明。
3) 重印刊(影印刊)的207字段著录原版刊的标识系统。
4.4
210字段:出版发行项
1) 出版物未载明出版发行地时可著录来自其它信息源或推测的出版发行地。如出版发行地已知,则置于方括号中;如不肯定,则在地名后加“?”并连同地名一并置于方括号中;无从查考时,可著录为“[出版地不详]”。
2) 出版年或发行年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只著录到年。如出版年为非公元年,应按出版物所见形式著录,不转换成阿拉伯数字,并将转换后的公元纪年置于其后的方括号内。
例:210 ## $a上海$c大陸報總發行所#[發行]$d光緒二十八-三十一年#[1902-1906]
5
专则:3XX附注块
5.4
303字段:著录信息一般附注
本字段包含有关受编文献实体描述方面的附注。304、305、306、308、310字段是更为专指的实体描述性附注,应优先使用这些专指字段。
5.11
311字段:连接字段附注
1) CALIS联合目录建议,当记录中使用了423、436、446、447、451、452、455、456字段时,第2指示符一般取值为0,不产生附注,而在311字段说明。
2) 由于488字段关系特征未说明,不能用于生成附注,第2指示符必须取值0,相应的关系附注用311字段说明。
5.17 324字段:原作版本附注
当受编期刊为复制刊或重印刊(指买了版权的影印刊),且不使用455字段对原刊做连接时,本字段用于著录原刊的出版频率、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等信息,如题名不同,还应著录原刊的题名信息。如果使用455字段对原刊进行连接,则用311字段做上述原刊的附注说明
5.18 325字段:复制品附注
当受编期刊为原版刊,且不使用456字段对复制刊做连接时,本字段用于记录该原版刊的复制品附注。如果使用456字段对复制刊进行连接,则用311字段做上述复制刊的附注说明。
6
专则:4XX连接款目块
对4XX连接字段的连接方式、采用的指示符和子字段补充了详细的说明:
CALIS联合目录采用“嵌入字段技术”,每个连接字段只采用$1子字段嵌套连接数据,每个$1子字段均应包含具有字段标识符、字段指示符和子字段标识符的完整的数据字段。当001字段被嵌套时,子字段数据只包括字段标识号和记录控制号本身,而无指示符和子字段标识符。
字段 |
指示符 |
子字段 |
描 述 |
必备性 |
重复性 |
4XX |
|
|
款目连接块 |
A |
R |
第1 |
|
未定义 |
M |
|
|
第2 |
|
指明是否利用此字段的数据生成附注 |
M |
|
|
0 |
|
不作附注 |
A |
|
|
1 |
|
作附注 |
A |
|
|
|
$1 |
连接数据 |
M |
R |
6.1 410字段:丛编
如果受编文献既有主丛编,也有附属丛编,CALIS联合目录规定书目记录中用一个410字段完成对主丛编和附属丛编的连接。
例:225 2# $a复印报刊资料$i中国报刊经济信息总汇$vX8
410 #0 $12001#$a复印报刊资料$i中国报刊经济信息总汇$vX8
6.2 421字段:补编、增刊
当补编或增刊没有特定的题名,出版不规律时,不使用本字段,而用附注字段做附注说明。
6.4 423字段:合订、合刊
当一条期刊记录中出现423字段时,其所连接的另一条记录中应具备一个相应的423字段连接该记录。
6.14
446字段:分成...,...和...
当一种期刊分成两种或多种期刊,而其中一种期刊仍延用原来的刊名,此时在未改变题名的期刊记录中以441字段连接那些分出的新题名的期刊,而不使用446字段。
6.15 447字段:与...,
...合并而成...
1) 当受编期刊与一种或多种其它期刊合并形成一种新的期刊,并沿用受编文献题名时,则在受编文献记录中以434字段连接其它每一个被吸收的期刊,而不使用447字段。
2) 当受编期刊与一种或多种其它期刊合并形成一种新的期刊,新期刊延用了其中一种其它期刊的题名,则在受编文献记录中以444字段连接题名被继承的期刊,而不使用447字段。
6.17 451字段:同一载体的其它版本
重印(影印)刊与原版刊的连接采用455和456字段,不使用451字段连接。
6.19 455字段:复制自
1) 当在编文献是复制品时,本字段包含对其原作的描述,或用于实现对描述其原作的记录的连接。当在编文献为重印刊时,用本字段连接原版刊。本字段不可重复。
2) 指示符:当第2指示符取值“1”时,可自动生成导语“复制自”。CALIS联合目录建议第2指示符选用“0”,通过311字段作连接字段附注。
3) 当一条期刊记录中出现455字段时,其所连接的另一条记录中应具备一个相应的456字段连接该记录。
例:200 1# $a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311 ## $a根據廣州商務印書館民國十七-四十三年[1928-1954]發行的《國立中
央研究所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21卷影印,該刊原為不定期,約1950起改為年刊。
455 #0 $1001CAL#112004038310$12001#$a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1210##$a民國十七-四十三年#[1928-1954]
6.20 456字段:复制为
1) 当在编文献为原作时,本字段包含对其复制品的描述,或用于实现对描述其复制品的记录的连接。当在编文献为原版刊时,用本字段连接其重印刊。当有多种形式的复制品时,本字段可以重复。
2) 指示符:当第2指示符取值“1”时,可自动生成导语“复制为”。CALIS联合目录建议第2指示符选用“0”,通过311字段作连接字段附注。
3) 当一条期刊记录中出现456字段时,其所连接的另一条记录中应具备一个相应的455字段连接该记录。
例:200 1# $a國立中央研究所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311 ## $a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據本刊第1-21卷影印《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456 #0 $1001CAL#012001141501$12001#$a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210##$a1987
7
专则:5XX相关题名块
7.1
500字段:统一题名
1) CALIS联合目录印刷型中文期刊采用的子字段增加:
子字段 |
描 述 |
必备性 |
重复性 |
$j |
形式复分 |
A |
R |
$x |
论题复分 |
A |
R |
$y |
地理复分 |
A |
R |
$z |
年代复分 |
A |
R |
$j、$x、$y、$z子字段只限于500字段被嵌套在604字段时使用。
2) $q版本(或版本日期):著录实体的版本标识,可以是版本名称或版本的日期信息
3) CALIS联合目录规定,当在编文献与数据库中的记录为相同题名的不同期刊时,在本记录中用统一题名加以区分;但是不要为了区别原始和复制版本而对印刷或微缩的复制版本增加统一题名。
4) 统一题名限定信息选取的一般原则:统一题名的限定信息(出版地、出版日期、团体名称、版本说明等)应该以首卷首期/所见最早一期的信息为依据,出版日期也应为本题名下的首卷至末卷的出版日期;出版过程中限定信息发生变化的,如果不需要创建新记录则不更改限定信息;统一题名的作用是用来区分相同题名的不同期刊。
a)
出版地:当正题名不是通用题名时,可选择出版地作为限定信息。
b)
出版日期:当正题名为非通用题名时,一种期刊改名后又恢复原名出版,或者在同一出版地出版的两种不同期刊,可以用出版日期作为限定信息。
c)
团体名称:当正题名为通用题名时,首选团体名称作为限定信息。如果正题名不是通用题名也可以选择团体名称作为限定信息,例如出版地相同的同名期刊。
d)
版本说明:如果有题名相同但是版本说明不同的期刊,可以选用版本说明作为限定信息。
e)
如果只有上述信息还不足以限定时,可以与其它信息组合进行限定;比如:“团体名称+出版日期、出版地+出版日期、版本说明+出版日期、出版地+团体名称+出版日期、版本说明+出版地+出版日期”等。
7.7 517字段:其它题名
当题名发生次要变化,除最新题名记录在590字段外,其它次要变化的题名要在本字段提供检索点。
7.10
590字段:最新题名
1) 本字段为CALIS联合目录新增自定义字段,当题名发生次要变化不必创建新记录时,应将当前使用的题名记录在本字段,CALIS联合目录印刷型中文期刊使用如下子字段和指示符:
字段 |
指示符 |
子字段 |
描 述 |
必备性 |
重复性 |
590 |
|
|
最新题名 |
A |
NR |
|
第1 |
|
题名检索意义指示符 |
M |
|
|
1 |
|
有检索意义 |
A |
|
|
第2 |
|
未定义 |
M |
|
|
|
$a |
最新正题名 |
M |
NR |
|
|
$e |
其它题名信息 |
A |
R |
|
|
$h |
分辑号 |
A |
R |
|
|
$i |
分辑名 |
A |
R |
|
|
$k |
题名变化的起止时间* |
A |
NR |
|
|
$A |
最新题名汉语拼音 |
O |
NR |
*注:如果题名发生次要变化后一段时间停止出版,590字段的$k应该记录起始与停止日期。
2) 指示符: 字段指示符采用1#,CALIS联合目录规定590字段做检索点。
3) 实例:
例1:200 1# $a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312 ## $a1988起正题名改题:长春党校学报;1999起改题:长春市委党校
学报。
517 1# $a长春党校学报
590 1# $a长春市委党校学报$k1999-
注:该记录中题名的变化是团体名称的简称与全称的变化,属于次要变化,不需要创建新记录,只在312字段附注说明,并在相应的5XX字段提供检索点,由于590字段记录的是最新题名,而记录中题名发生了两次变化,因此第一次变化的题名记录在517字段,第二次变化的题名记录在590字段。
例2:200 1# $a山东师大学报$i哲学社会科学版
312 ## $a1986-2000年分辑题名改题:社会科学版;2000年起分辑题名又改
题: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起共同题名中团体名称由简称改为全称,题名为: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517 1# $a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517 1# $a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90 1# $a山东师范大学学报$i人文社会科学版$k2002-
注:该记录的正题名是由共同题名与分辑题名组成的,两者先后发生了变化,分辑题名发生了两次变化,均为次要变化,共同题名的变化是团体名称简称与全称的变化,也是次要变化,不需要创建新记录,由于多次变化,所以只将最后一次变化记录在590字段,先前的变化记录在517字段。
例3:200 1# $a译林$e外国文学丛刊
312 ## $a1981年起副题名改为: 外国文学季刊,
1997年起副题名改为: 外国文学双月刊
517 1# $a译林$e外国文学季刊
590 1# $a译林$e外国文学双月刊$k1997-
注:当副题名发生次要变化时,除在312字段说明并在517字段提供检索点外,还需要将最新题名记录在590字段
8
专则:6XX主题分析块
8.6 607字段:地理名称主题
对我国省、市、县级行政区的地理名称标目的选取做如下修订:
我国省级以下的行政区划名称做主标目时,应有上级政府同类名称限制性信息说明,限制性信息为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名称,通常省和直辖市采用全称,自治区用简称,如“宁夏”、“新疆”、“上海市”、“甘肃省”;限制性信息置于行政区划名称之后的圆括号中,例如“南京市 (江苏省) 政府”、“龙州县 (广西) 政府”。五、六十年代的政府机构称“人民委员会”,则以“人民委员会”替代“政府”。
例如:石家庄市 (河北省)
未央区(西安市,陕西省)
9 专则:7XX知识责任块
增加对701/702字段$b(名称的其余部分)子字段的说明:当外国个人名称标目中缺 $g原文姓名时,可将名称其余部分的字母缩写或中译名记录在$b,以区分同姓的外国人名称。
附录1:实例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对各实例作相应的修改。
附录2:重印(影印)刊的著录
增加一个附录,对重印(影印)刊的著录作了详细的说明,并且列举了详细的实例。
Ø
重印刊的概念:
重印刊是指授权重印的期刊,一般限于指定地区内发行。其外观和版型与原刊基本保持一致。中文重印刊主要有以下类型:①外国和港台刊的授权重印;②解放前旧期刊和一些有价值、过去发行数量极少,至今保留不多的刊物,这类刊物一般由收藏机构与印刷发行机构合作出版。
Ø
重印刊的著录原则:
1) 100字段的出版日期类型和出版日期1/2(100字段/08-16字符位)依据原刊的特点赋值;
2) 110字段按重印刊的特点赋值;
3) 200字段依据重印刊的题名页或代题名页著录;
4) 205字段依据重印刊的版本说明著录;
5) 207字段与原版刊相同;
6) 210字段出版发行项著录重印刊的出版发行信息;
7) 215字段著录重印刊的载体形态信息;
8) 225和410字段著录重印刊的丛编信息;
9) 326字段依据重印刊的出版频率特点著录;
10)
用455字段连接原刊的有关信息。
11)
当采用455字段连接原版刊时,用311字段附注说明原刊的出版频率、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等信息,如题名不同,还应著录原刊的题名信息;
12)
在原版刊中用456字段连接重印刊的有关信息。
13)
在原版刊中用456字段连接重印刊时,用311字段记录重印刊附注;
Ø
实例(略)。
附录3:常用名词术语
附录4:ISSN
附录5:期刊套录记录的修改要点
附录6:中文期刊采用的字段、子字段一览表
以上附录的修订内容详见《细则》